
GB 4806.7-2023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解读
发布时间:
2024-01-23
来源:
2023年9月25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新标准GB 4806.7-2023(下文简称新标准)。新标准取代现行标准GB 4806.6-2016和GB 4806.7-2016,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,过渡期接近1年。
一、新标准的适用范围:
树脂、树脂共混物、塑料材料(各种塑料粒子、切片、母料、片材)、塑料制品、未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。也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。
注意:植物纤维制品也属于塑料制品,但是使用的植物纤维填料需要按照添加剂新品种申请授权。目前咖啡渣已在申请授权中,其他植物纤维填料暂未见到申请或授权批准。
二、新标准主要要求与变化:
1、感官要求:与2016版旧标准一致。
2、总迁移:对淀粉含量≥40%的淀粉基塑料,如果总迁移超过限量,增加三氯甲烷提取步骤。此步骤可提高总迁移的合格率。
3、高锰酸钾消耗量:淀粉含量≥40%的淀粉基塑料不需要测此项。
4、重金属(以Pb计):与2016版旧标准一致。
5、芳香族伯胺迁移:新增项目,迁移总量不得检出(检出限0.01mg/kg)。
备注:欧盟将此项目称为“初级芳香胺迁移(简称PAA)”,欧盟的迁移限值也是不得检出,但是欧盟要求单项物质的检出限为0.002mg/kg,非常苛刻,尼龙厨具几乎每个月都会被通报此项目违规。有颜色的塑料、复合塑料和尼龙厨具类产品建议重点排查芳香胺的风险。
6、脱色试验:更新检测方法,新方法使用比色卡,更加客观准确。
7、特定迁移和残留量查询新标准的附录清单。
三、新标准的附录清单与2016版旧标准相比,主要有以下变化:
注1:水提取物(回流,6h)<15mg/1、20%乙醇提取物(回流・6h)<15mg/1.4%乙酸提取物(回流・6h)<15mg/L、正己提取物(回流,6h)<15mg/L商価消耗量(水、回流・6h)<10mg/1、重金属(以Pb汁)(4%乙酸、回流・6h)<1.0mg/l。
注2:千燥失重(100C.3h)≤0.2%;挥发物≤1.0%;正己烷提取物(回流,2h)≤1.5%。
注3:正己提取物(回流,2h)<2%。
注4:水提取物(回流,0.5h)≤0.5%,65%乙醇提取物(回流,2h)≤0.5%,4%乙酸提取物(回流,0.5h)≤0.5%,正己焼提取物(回流・1h)<0.5%,(4%乙酸、回流0.5h)<1mg/kg。
注5:千燥失重(90°C~95C,2h)<0.15%;焼残渣<0.20%;正己提取物(回流,2h)<2.00%;
标签标识的要求
新标准关于标签标识的要求,只需要符合GB 4806.1的通用要求即可,不再要求标示树脂的复杂中文名称。GB 4806.1目前正在修订中,按照征求稿的要求,材质信息标示材料大类名称(如塑料、陶瓷等)和通用类别名(如有),比如塑料材料可以标示为“塑料PP”。
高准检验认证中心提醒:企业需要关注新旧标准的衔接过渡,现阶段(新版GB 4806.1正式发布实施之前)建议继续标树脂的中文名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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